比賽組別 : 學 校 組 ( 小 學 及 中 學 )
大 專 組
公 開 組
( 每 人 只 限 參 加 一 個 組 別 )
   
比賽詳情:  
1. 短 片 主 題 :
Colours of the Internet
2. 短 片 要 求 : i. 片 長 2 至 5 分 鐘 , 中 英 文 均 可
ii. 短 片 可 包 括 文 字 、 圖 像 或 跨 媒 體 創 作
iii. 每 個 參 賽 單 位 限 提 交 一 份 作 品
   
報名及提交作品: 2010 年 6 月 1 日 至 10 月 31 日
   
提交作品方法:

將 作 品 上 載 至 http://healthyvideo.m21.hk

 

 

為學校組提供的資助:
學 校 組 的 申 請 必 須 透 過 校 長 轉 交 主 辦 單 位 , 每 所 學 校 的 參 賽 隊 伍 及 參 賽 作 品 數 目 不 限 , 但 必 須 有 最 少 一 隊 參 賽 隊 伍 及 呈 交 最 少 一 份 參 賽 作 品 。 影 視 處 會 向 每 間 參 賽 學 校 提 供 短 片 製 作 津 貼 , 但 每 間 學 校 可 獲 得 不 高 於 港 幣 700 元 津 貼 , 津 貼 以 「 付 還 」 方 式 發 放 。
   
所有參賽者可免費參加下列工作坊(名額有限,先到先得):
I. 編 導 技 巧 工 作 坊
II. 演 藝 技 巧 工 作 坊
III. Adobe Premiere 錄 像 製 作 軟 件 工 作 坊
   
評審: 影 視 處 將 選 出 不 多 於 50 件 入 圍 作 品 , 並 交 由 獨 立 評 審 委 員 會 評 審 。
 


評審標準: 1. 50% 內 容 - 切 合 主 題
2. 30% 創 意 - 創 作 概 念 、 表 達 方 式
3. 10% 感 染 力 - 對 公 眾 的 影 響
4. 10% 美 觀 性 - 鏡 頭 運 用 、 視 覺 效 果
   
結果公佈: 2011 年 1 月 ( 得 獎 者 將 獲 專 人 通 知 )
   
頒獎禮: 2011 年 1 月22日 於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善 衡 校 園 鄭 翼 之 講 堂 舉 行
   
獎項:  
- 每 組 設 「 最 佳 導 演 」 、 「 最 佳 劇 本 」 、 「 最 佳 男 主 角 」 、 「 最 佳 女 主 角 」 及 「 最 佳 視 覺 效 果 」 獎 項 , 各 獎 項 均 設 冠 、 亞 、 季 軍 。
- 在 學 校 組 、 大 專 組 及 公 開 組 的 參 賽 作 品 中 選 出 「 最 佳 影 片 」 大 獎 , 並 設 冠 、 亞 、 季 軍 。
 


獎品:
得 獎 者 可 獲 證 書 、 獎 座 及 現 金 禮 券 ( 詳 情 參 閱 下 表 ) :
學 校 組
獎項 冠軍 亞軍 季軍
最佳導演 港幣600元 港幣400元 港幣300元
最佳劇本 港幣600元 港幣400元 港幣300元
最佳男主角 港幣600元 港幣400元 港幣300元
最佳女主角 港幣600元 港幣400元 港幣300元
最佳視覺效果 港幣600元 港幣400元 港幣300元
大 專 組
獎項 冠軍 亞軍 季軍
最佳導演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劇本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男主角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女主角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視覺效果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公 開 組
獎項 冠軍 亞軍 季軍
最佳導演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劇本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男主角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女主角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最佳視覺效果 港幣1,200元 港幣800元 港幣600元
學 校 組 、 大 專 組 及 公 開 組
獎項 冠軍 亞軍 季軍
最佳影片 港幣15,000元 港幣4,000元 港幣2,000元
   
參賽細則:
- 所 有 作 品 必 須 是 參 賽 者 的 原 創 作 品 , 而 且 從 未 公 開 播 放 。
- 所 有 作 品 不 能 包 含 淫 褻 及 不 雅 的 內 容 。
- 所 有 參 加 者 須 確 保 其 參 賽 作 品 不 會 侵 犯 任 何 其 他 人 的 任 何 知 識 產 權 權 利 。
- 影 視 處 有 權 將 參 賽 者 提 交 的 作 品 用 作 非 牟 利 之 用 途 , 並 有 權 修 改 、 翻 譯 、 改 編 、 使 用 、 複 製 及 派 發 作 品 全 部 或 部 份 內 容 而 毋 須 事 前 取 得 參 賽 者 的 同 意 。
- 所 有 參 賽 者 必 須 簽 署 並 交 還 《 轉 讓 契 據 及 承 諾 書 》 , 將 獲 評 為 優 勝 或 優 異 的 作 品 或 為 參 加 本 比 賽 而 產 生 的 作 品 的 一 切 知 識 產 權 , 無 條 件 地 轉 讓 及 轉 移 給 影 視 處 。
- 比 賽 結 果 由 獨 立 評 審 委 員 會 決 定 , 參 賽 者 對 比 賽 結 果 和 獎 項 不 能 異 議 。
- 得 獎 者 將 於 2011 年 1 月 獲 個 別 電 郵 通 知 , 並 須 親 身 或 派 代 表 出 席 頒 獎 典 禮 , 缺 席 者 有 可 能 被 取 消 得 獎 資 格 。
- 如 參 賽 者 違 反 任 何 比 賽 規 則 或 法 律 , 主 辦 機 構 有 權 取 消 其 參 賽 資 格 。
- 參 賽 者 不 得 上 載 任 何 違 反 香 港 特 區 法 律 的 資 料 及 內 容 。
- 主 辦 機 構 有 權 不 接 受 任 何 不 恰 當 或 不 符 合 比 賽 主 題 和 規 格 的 作 品 。
- 主 辦 機 構 保 留 更 改 規 則 及 其 他 安 排 的 權 利 而 毋 須 事 先 通 知 參 賽 者 。
   
查詢:  
香 港 青 年 協 會 網 上 青 年 服 務 組
電 話 : 2831 9183     電 郵 : es@hkfyg.org.hk